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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绍兴市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1〕2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科研、生产制作,包括传统工艺美术、艺术及商业设计等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工艺美术师按照《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5〕108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基础要求。职称申报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均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中央、省在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委托评审后可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

(二)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为提升工艺美术行业传承与创新并有一定贡献的专业人员。

(三)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学时要求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执行。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申报中级须参加(2018-2021年)一般公需科目培训且每年不少于18学时。申报人员可通过“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220.191.224.159/elms/web/index.jsp)”学习。同时,对当年度参加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工艺美术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纳入量化评分指标。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和论文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纳入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五)学历认证要求。

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同时须上传经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扫描件。

(七)社保证明要求。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根据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

(八)资历计算时间。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中评委评审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在系统上选择“2021年绍兴市工艺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及中评委评审。申报人员所在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和中评委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评审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和中评委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五、其它有关问题

(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1年9月20日前报送绍兴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柳桥路8号华鹏建筑公司三楼),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75-88400098。

(二)申报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实物作品须参加2021年浙江(绍兴)工艺美术主题作品展评并列入量化指标。实物作品展评费交绍兴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有关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请登陆:www.sxgmxh.com和协会微信公众号。

(三)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一律予以撤销。

 

 

 

绍兴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 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资格评价条件

2. 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3. 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4.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 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附件1

工艺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

(人社部发﹝2021﹞15号文件和浙人专〔2005〕108号文件摘录)

 

一、申报条件

第一条  申报评审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行业组织开展的工艺美术公共文化和社会教育等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行业认可,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  学历、资历条件。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2年。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4年。

3.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工艺美术工作4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艺美术工作6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艺美术工作8年以上。

4.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

5.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15年。

6.被评为“绍兴市工艺美术大师”后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2年;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资格后,在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工作满4年。

第三条  破格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不到规定年限,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者,可以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一般只允许单破,即破学历或破资历,对资历条件的破格,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1.获市(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或获得市级对口部门工艺美术荣誉称号者;或属市(厅)级拔尖人才。

2.作为主创作品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保留项目目录中的评比达标表彰工艺美术类全国一等奖(金奖)1项,或二等奖(银奖)2项;或经省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省市级工艺美术类一等奖(金奖)3项,或二等奖(银奖)以上5项。

3.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2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者;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或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至少2篇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或参与编制完成至少1项行业标准或团体、地方标准。

4.独创或主持设计制作的作品在市级及以上重要场馆陈设,或被市以上博物馆(珍宝馆、美术馆)收藏,或在市(厅)级以上重要项目、重大活动中设计中标。

5.在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成绩较大,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其产品在近两年内平均年创汇10万美元以上或销售收入6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评审条件

第一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

2.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3.对工艺美术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有基本的理解与把握,能对民族、民间的工艺美术和现代设计艺术进行有效的研究和探讨。

4.能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创作设计或科学研究,并能解决本专业工作中较为复杂的问题。

5.在技术管理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或有关工艺美术的条例、法规。

6.具有一定的工艺美术专业研究能力,能够独立撰写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第二条  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有一定的创作设计、制作、技术管理的经验,独立完成过较重点的工艺美术和商业美术等作品设计制作,或中型工艺美术工程设计。

2.有一定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

3.在传统工艺美术和现代工艺设计推陈出新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4.参加过工艺美术科研项目的工作,是承担该项目的技术骨干。

5.能采纳、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作设计新品种、新款式、新花色;或产品年创汇在3万美元以上,或内销在18万元人民币以上。

6.能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在技术培训中是主要授课者,在传艺带徒方面有一定贡献。

第三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获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以上。

2.获省(部)级创作、设计、制作奖,或市(厅)级一等奖,或市(厅)级二、三等奖2项。

3.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中的1项)获国家专利。

4.在工艺美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贡献较大,主持或参加的工艺美术工程获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项目奖。

5.技术成果被市(厅)主管部门确认,得到推广应用,决策采纳且效益明显,或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并被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确认。

6.能够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不少于1篇。论文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7.专业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不少于2次或者市级及以上相关展览或评比活动不少于3次,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幅。

三、附则

第一条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所涉及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工艺美术工作、工艺美术作品及获奖等名词,均涵盖商业美术设计专业范围。

(二)“市”是指地级以上市,含地级市。

(三)“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是指有“CN”或“ISSN”号专业刊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每年不少于4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四)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5年以上”含“5年”。

第二条 凡在3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高、中级资格评审:

(一)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

(二)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经济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第三条 本评价条件依据人社部发﹝2021﹞15号文件及浙人专〔2005〕108号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实际修订,由绍兴市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绍兴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解释。

 

附件2

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申报人员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否则,后果自负。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库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后,分别点击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我的业绩档案”菜单,完成有关内容填写和资料上传,经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1.“我的业绩档案”保存后需经用人单位审查通过后才可在申报时提取。

2.若本单位初次使用本平台,需先由单位人事负责人注册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并通过本平台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绑定单位名称后,本单位申报人员才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现工作单位名称”信息。

二、职称申报

申报人员进入“用户中心首页/中级职称评审”,选择“2021年绍兴市工艺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查看所有要求后,点击最下方的“马上申报”,进入职称评审申报页面:

1.上传证件照。照片用于制作职称电子证书,不符合相应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照片格式应为1寸、2寸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上传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承诺页面。

2.签署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字迹要求清晰,签署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申报信息”页面。

3.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填报各项申报信息,其中“本人述职”内容为专业工作业绩情况(限1000字以内),并根据用人单位所属关系选择相应的“受理评审委员会”。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相关业绩”页面。选择“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并在相应选择项打钩。

4.选择相关业绩。根据评审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相应业绩材料。业绩材料要求突出专业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相关附件”页面。

5.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根据评审工作计划要求,上传以下附件:

(1)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

(2)省外社保缴纳证明(适用于近1年内有省外社保缴纳记录人员);

(3)提供近4年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书(申报当年须在聘);

(4)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适用于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学历信息人员,认证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所有附件确认上传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确认提交”页面。

6.确认申报信息。预览所有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由所在单位审核并报绍兴市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附件3

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用人单位自行注册账号,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需按照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报送。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1.登录系统。注册并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系统会显示需要审核的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申请。

注:如首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系统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会收到12333短信提示。

2.业绩档案审核。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具体姓名”,查看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详情并审核。

注: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未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前,无法进行职称申报。

3.申报资格审核。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具体姓名”,查看该申报人员详细申报信息,不具备申报资格的,点击“不通过”并说明理由;资料提供不完整或有误的,点击“退回”并说明理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点击“通过”按钮,并填写审核通过意见。

4.资格公示并报送。确定所有申报人员审查通过后,导出公示表,将申报人员业绩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认无意见后,报送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查。

二、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中评委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完成相关资格审查工作。

(一)申报人员所在地主管部门登录申报系统,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

1.点击“收费设定”。

2.点击“待审查”,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点击“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对资料不完整、有误的人员,点击“退回修改”并说明需完善的内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点击“审查通过”并签署审查意见。

3.所有申报人员审查通过后,点击“审核推荐”,提交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按照上述操作步骤进行审核推荐,并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

(三)中评委会议结束后,中评委办公室及时将评审结果报市人力社保局,由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并发放电子证书。

(四)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表退还给申报人。申报人自行将评审表放入个人档案。

三、审查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本着对申报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2.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如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等必备资格条件。对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电子材料应退回要求重新填报。


附件4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情况

单位名称(盖章)


编 制 数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


岗位

情况

等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及未定级

总数

核准比例





核准人数






实聘人数






空缺情况






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结果

2021年我单位共推出    个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个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经考核竞聘,确定聘任的在编人员中    人已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办理聘任手续,      人目前不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参加评审,并承诺在取得职务任职资格后,按规定及时聘任。拟聘任人员中不具有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聘任专业

技术职级

聘任时间

在聘岗位

等级

推荐申报

职称




































位    意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

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表格为事业单位推荐在编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填写。

 

附件5

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专业工作年限


何年何校

何 专 业

毕    业


现聘任专业

技术职务


聘任时间


破格推荐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简  历


破格推荐理由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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